| 标题 | 购房交定金注意哪些手续 |
| 内容 | 律师解析:在购买商品房这一复杂的商业交易过程中,普通购房客户与房地产开发企业签署购房意向书以及交纳订金并非是必须进行的环节,双方可以通过共同协商逐步达成共识从而直接进入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正式签订阶段。倘若在这个过程中,无法顺利完成买卖合同的签署,购房者完全有权利选择退出此次交易,并不需要承担任何可能出现的后续问题和风险,可谓说是毫无后顾之忧。 法律依据:《担保法司法解释》第一百一十八条当事人交付留置金、担保金、保证金、订约金、押金或者订金等,但没有约定定金性质的,当事人主张定金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依据二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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