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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析:土地抵押期限届满不影响抵押权的效力,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关于抵押权不受抵押登记机关规定的抵押期限影响问题的函》所说抵押权与其担保的债权同时存在,办理抵押物登记的部门规定的抵押期限对抵押权的效力不发生影响。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零一条抵押权人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前,与抵押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抵押财产归债权人所有的,只能依法就抵押财产优先受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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